第一次到書局看書,第一次一次看完一本小說,當然,還有那本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我想這是本不少人看過或是聽過的一本書吧,
可惜的是,我直到今天才有機會拜讀痞子蔡的作品。

看完後,我覺得,這痞子真是太屌了,屌在哪,舉個例子好了,

一般人敘述以下這件事會說:

我調了兩個鬧鐘,一個放床邊;一個放在離床最遠的角落。
這樣我才能確保明天不會遲到。

結果這痞子還真痞,他是這樣的說的:

我調了兩個鬧鐘,一個放床邊;一個放在離床最遠的角落。
這樣我才能確保鬧鐘不會只叫醒我的食指。

他是用什麼樣的邏輯來搭配文字的呢,想不通,他是怎麼想到手指醒來這個用法呢?

夠痞...嗯...真的夠痞...一定是我不夠痞才想不通...是的...一定是這樣的...嗯。

★嗯,一定是我不夠痞,一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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