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封信,寫給未來的我。

 對,沒看錯。
 收件者就是你,林先生。

 *

 「有時候我會想,經過現實人生及社會體制下,我們究竟能保有多少的自我,又或者我們早已迷失那份自我?」

 我說的那一份是屬於不被群體意志給削去的信念。
 它們只存在內心的一個小角落,很少被放大。
 當然也不會有太多人真的願意拿它出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自己想做的一件事。
 但問題是有多少人能真正地去做自己覺得值得的事?



 想紅的人,還不快去報名星光大道。喜愛畫畫的人只要調配好顏料,畫筆一揮,整片天空都隨你上色。真心喜歡唱歌的話,不需要參加歌唱比賽,你隨時隨地在不管在哪裡都能放聲大唱。有本事亂花錢買東西,就給我他媽的去拼命賺錢就對了。想家的人,你只要抱住父母或打一通電話說一聲我愛你就好。

 沒有人規範限制你不能做什麼,什麼不能做。
 真正侷限住自己的人,往往是自己。



 成天嚷嚷著夢想實現的人,就像只會爬到陽台或頂樓哭天喊地,自暴自棄,怨天尤人,但你叫了老半天,他還是不肯跳下來的那種小鱉三。請原諒我用小鱉三來形容這種人。

 因為這實在太屈辱鱉類這種咬住就不放口的堅毅物種。

 人家鱉都要聽到雷聲嘴巴才會打開。
 身為人,不想做就別做,少在那邊藉口一堆。
 你他媽的快點發射太空彈離開地球表面也沒關係。



 我現在要學著勇敢的面對自己,去做自己覺得值得的事了。

 就算後悔也沒關係,就算失敗也不放棄。
 無論最後我是一個薪水兩萬多塊錢的打工仔。
 還是在醫院幫助病人找回人生的治療師,都沒關係了。

 「真正想做的人,通常不會說出口,因為他們在你還沒想到要做的時候就已經開始築夢了。」



 *

 「我要學會煮咖啡,我要帶家人出去玩,我要讓家人開心的笑,我要拍好多好多照片,我要把故事寫完,我要每天都跑步四公里,我要養一隻狗,我要每個周末都去國寶看電影,我要經歷一段華麗的冒險,我要找到一個同樣愛唱歌的人陪我去好樂迪,我要一個禮拜看一本書,我要染一頭金髮,我要去夏天的海邊吃冰淇淋,還有看比基尼,我要每個禮拜晚上都能去慢跑,我要參加馬拉松,甚至是鐵人三項,最後,我要騎野狼環島。」



 上面那段話我完全沒用到想這個字。
 因為想要跟要,只差一個字,但卻差十萬八千里。

 「不是想,是一定要做到。」

 以上那些項目我預估除了馬拉松跟鐵人三項。
 有活動舉行上的困難之外,其他的都能在今年完成。
 若到時候沒有做到我就自切小雞雞。

  

 走著瞧。

 二零零九年看這篇文章的我看到了吼。
 如果在二零一零年沒完成的話。
 你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

 不是想,是一定要做到。
 我們今年十二月底,見真章。
 勇敢實踐人。
 
 「COMING SOON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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