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月份起決定參加三月十四號在墾丁的馬拉松之後,就開始密集的訓練我的體能。雖然陸陸續續跑步已經持續快一年之久,但真正認真跑卻是在兩個月前。嚴格的限制自己每天至少要跑五公里。那只是剛開始的時候,現在我已經提升到每天跑十五公里,騎自行車三十公里 。

 

 即使每天上班後回到家都只是想在賴在房間不想出去,連動都不太想動。但還是會心甘情願地把鞋子穿上,做暖身操,然後開始跑步。沒有人規定我每天一定得跑或跑多遠,這是我給自己定的一個目標,如果不這麼做我沒辦法跟別人侃侃而談的說自己有多喜歡跑步。

 

 馬拉松全程是四十二點一九五公里,而我目前跑得最遠的距離大概是二十四公里左右。從東港跑到潮州再折返。這是我第一次嘗試這麼遠的距離。跑完大概花費三個小時,這種成績在路跑中排在很底下,甚至可以說是超級差勁。但我還是很慶幸自己能夠愛上跑步,因為這實在是一項充滿挑戰性的嚴峻運動。

 

 常常跑到一半腦袋就會不自覺的開始放空,然後就會出現一個天使跟魔鬼。天使會叫我勇敢的撐下去,「如果現在就放棄的話那就什麼事都做不成了。」,魔鬼沒有化身成任何常人對它的刻板印象,只是透過陰沉黯淡的聲音一直在你耳邊呢喃,「放棄吧,休息吧,何必讓自己這麼累?」

 

 說到這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可是一次都從未放棄過。

 每次都是很扎實的跑完全程。

 

 這是一種挑戰自己的極限可以到哪裡的競賽。無論外在的身體或內在的心靈只要有其中一樣打算放棄,就會像串聯在一起的珍珠項鍊只要拿掉其中一粒就會打散其他的排列,讓整串項鍊都無法整齊的擺放在一塊。大概就是這種關係。

 

 我覺淂馬拉松需要的堅持跟毅力可以應用在生活中的每一個小地方。例如原本會賴床常常遲到的我在開始運動之後就完全中斷遲到的記錄了。「唉,好想睡噢,再睡一下下就好,」這跟跑步時「唉,好想休息噢,其實跑到這邊就很厲害了,幹麻非得跑到終點才行?」很像。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每天晚上九點多就得匆匆上床睡覺,然後在隔天早上五點半起床準備上班,就這樣持續到下午三點多才能回到家休息。而到家以後還不是真正的休息,我得為等一下的慢跑做準備。拉完筋做好操之後大概是四點多,接著就開始跑步。

 

 我跑的距離不算遠,但也不是很短。從我家附近的大鵬灣繞到林邊再跑回東港,約莫十三、四公里的距離。從下定決心報名三月份的墾丁馬拉松之後幾乎每天都是這樣跑著的。

 

 雖然偶而會發生,今天身體很重、上完班好累、外面天氣很熱等諸如此類芭啦芭啦的理由,但最後還是會很甘願的穿上鞋子,然後繼續跑下去。就像村上春樹在《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書中寫道:

 

 『日常的跑步對我來說,就像生命線一樣的東西,不能因為忙就省略,或停跑。如果因為忙就停,一定會變成終身都沒法跑了。因為繼續跑的理由很少,停跑的理由則有一卡車那麼多,我們能做的,只有把那「很少的理由」一一珍惜地繼續磨亮。一找到機會,就勤快而周到地繼續磨。』

 

 是啊,我就只能如此卑微又驕傲地每天持續做著同一件事情。如果不這麼做的話我肯定沒辦法繼續跑下去,要是不這麼想也無法跑這麼遠,我只能透過這一絲薄弱卻又異常堅韌的意志傳遞給身體的每一處,告訴它們,我是多麼地渴望跑步,我是多麼地喜愛跑步。

 

 一開始只是為減肥瘦身而跑,但直到近兩個月每天持續跑十公里已經遠超過原本減肥的目的了。我是從深層的裏頭愛上跑步這回事了。說起來也許很蠢,但我確實從左右兩個步伐單調的不同交替置換下體悟到某些只屬於自我的價值觀。這是別人無從侵犯窺探的領域,只有我自己明白自己在做什麼,別人怎麼看待我管不著,我只想跑步而已。就這麼簡單。

 

 如果是以前的我肯定會把報名馬拉松這種事一拖再拖,直到報名截止後才想說「好吧,下次一定要早一點報名。」然後就這樣日復一日的把實行的行動無限延期,到最後就乾脆直接放棄。這就是以前的我會做的事。

 

 我以前常常會想很多。我想當一個背著吉他到處環島旅行的流浪者。我想當一個在家將自己的見解融入到故事的小說家。我想要一輩子都能保有現在對於跑步的熱忱繼續活下去。如果說生命只能選擇三個願望,我會把它用在這三件事情上面。

 

 但現在的我不同了。也許變化不是很大,但確實從內在或甚深層的裏頭開始慢慢產生轉變了,我已經不再只從內心渴求去奢望得到什麼,而是轉以軀體的行動去面對並勇於挑戰擋在面前的那堵高牆。

 

 朱學恆在演講時說過一句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

 他說:想成為什麼樣的人,就得去做什麼樣的事。』

 

 換個簡單易點的方式來說,比方我想彈吉他,那就得先去買一把吉他,然後每天苦練到就算手指長水泡還是拼命練習,這樣總有一天我自然就能變成一個還不差的吉他手。

 如果我想跑完全程的馬拉松,就得每天不間斷的練習跑步,並且慢慢地將練習的距離拉長,這樣我就能成為一個還像樣跑者。

 最後我想成為一個小說家的話,當然就得每天固定將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事情以文字的方式記錄下來,就像我現在寫下的這篇不入流的文章。

 

 把虛幻的空想化成實際的行動執行。不要再把想做什麼事掛在嘴上,重要的不是想不想而是做不做。

 「想學會吉他……」
 我已經把買吉他的錢存好了,過兩天就會去高雄把吉他帶回家開始練習。

 「想跑完馬拉松……」
 我已經報名三月份的墾丁馬拉松,而且已經每天跑十公里持續兩個月了。

 「想寫小說……」
 我已經在部落格上放了許多篇雖然沒深度但卻都我是用生命努力寫下的文字。

 想成為什麼樣的人,就得去做什麼樣的事。』

 

 我在做了,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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