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屬於自己的時間可以寫下這篇,我說的自己是那比起外在的容貌或言語更不想讓別人知道的自己。這麼說好像很抽象,但確實是這樣沒錯,我想。 寫一封情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從一月份起決定參加三月十四號在墾丁的馬拉松之後,就開始密集的訓練我的體能。雖然陸陸續續跑步已經持續快一年之久,但真正認真跑卻是在兩個月前。嚴格的限制自己每天至少要跑五公里。那只是剛開始的時候,現在我已經提升到每天跑十五公里,騎自行車三十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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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清晨昏暗迷濛的天空到了中午卻變得晴空萬里。我往遠方晀望過去是一片看不見白雲的清澈藍天,晴朗的天氣加上夏日才有的沁涼微風讓心都忍不住飛舞起來。趁著老闆不在趕緊將音響開到最大聲,連站在距離很遠的洗車機旁都可以清楚地聽到是哪首歌。 寫一封情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如果看完覺得我講的人是妳,那麼請跟我認真的聊一下。我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考,自我的那一套說法,但我的話或許妳可以當作參考。這篇主要是寫給妳的,妳看過也好沒看過也罷,就當作一個快二十一歲的男人對於現代愛情的碎碎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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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行李放在火車站的兩個置物櫃裏。我只有帶一把吉他跟幾件替換的衣服就出發了,打算這幾天都穿同一條牛仔褲。若把兩個置物櫃的空間分割等份,我的大約只佔八分之一,其餘的地方全都塞滿妳的東西。裝到還得用力推一下才能讓裏頭擠壓出一點殘存的關門空間。 寫一封情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因為汽油漲價的關係車子明顯少了許多。我跟同事站著一邊等車一面聊天。聊些什麼我忘記了,明明只是昨天的事卻怎麼樣也想不起來,活得越久越覺得生命就是在平淡中度過。連呼吸也是一件極為正常的事情噢。
但也不全然。每個人在人生的某個時間點才會散發出迷人的炫目亮光,沒有一個人從生到死都是閃閃發亮的,那光芒是連自己都不自覺的。直到多年後幕然回首才恍然大悟當初的那道光竟是如此令人迷戀。 那個時候我並沒有發光,只是半瞇著眼,羨慕地看著別人發出的刺眼光芒。寫一封情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起初會注意到這本書是因為有一次去7-11買咖啡的時候在書架上看到的。「他媽的這世界!」書套封面印著這句斗大的標語,還有提到「每十位殺人犯中有九位喜愛《麥田捕手》、百分之五十的殺人犯讀過本書。」這種誇大式的宣傳標語。總之就是把這本書形容得非常好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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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晚間HBO很爽地連續放映兩次《蝙蝠俠:黑暗騎士》,雖然我隔天早上五點半就得爬起來,但還是硬著頭皮看第二次。對於再次看到希斯萊傑扮演的小丑仍舊感到相當敬佩,每次只要一想到我以後再也無法在蝙蝠俠的續集裏頭聽見小丑那令人毛骨悚然的笑聲時都會感到相當寂寞。

我不清楚這是否因為人死為大的關係使得他的精湛演技在觀眾眼中看來更加了得,就像麥可傑克森死後人們才恍然發覺原來過去一直錯怪的那個人是如此的善良。失去後才懂得珍惜這句話很老梗,但這世界上絕大部分的人還是不懂這個道理。因為唯有真正失去過的人才會明白那樣的痛苦,以及存在這件事本身的美好。

我無法對著正在傷心難過的人說我明白你的感受。我懂。能被這句話安慰到的人除了太天真之外我只能寫一個蠢字送給他。如果那件事我從沒遭遇過,那我該如何去了解並感受到我之外的人的痛苦?那是不可能的。沒有人可以。頂多只能追朔相關或類似的經驗去揣摩,而揣摩過後的感觸也不是百分之百完全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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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養成閱讀的習慣真的不容易。雖然我在五專的時候常常利用上課時間偷看小說,不過也僅止於內容簡單明瞭的愛情小說,那種艱深且富饒意義的我可能連一本都沒看過,或者該說沒看完過。若劃一條線以看過的書來作為程度的區分,我想我應該站在國中甚至國小的那一邊。
我就老實說吧,會想看書只是單純地想讓自己變成一個比較有知識的人。我知道這種聰明的感覺是從裡到外的,絕對不會因為我突然看了幾十本書後走路就有風,更不會因為看過幾個故事就會寫小說。以前我真的是太小看寫作這一件事,這跟我生來容易臭屁驕傲的性格有關,總覺得想到哪寫到哪就可以寫出好看的故事,結果到頭來就是連一個屁字都沒寫完,留下一堆慘遭斷頭的故事。 寫一封情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2)
當意識到自己已經二十歲的時候,我是慌張的。
現在跟過去不同,時間是一種很奇妙的單位(或東西?),我們既看不到也觸摸不到,就像分子或細菌般,虛無的存在。那當初把時間歸為單位的人又是如何知道一秒鐘到底多久呢?一秒鐘又是誰界定的?說不定它是兩秒鐘、三秒鐘或四秒鐘啊。誰曉得。為何我們就得依據手錶或一一七來知道,誰又能清楚的說明所謂的現在是什麼時候?寫一封情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